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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暑期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工作的通知
【编辑日期:2015/6/23】  【文章来源:管理员】  【阅读次数: 次】  【 关 闭 】

芜关字[2015]11

关于做好暑期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工作的通知

各镇关工委、县教育局关工委:

为切实保障全县青少年儿童度过一个愉快的暑期,根据《关于加强暑期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芜县未保委[2015]2号)文件精神和专项会议要求,现就加强我县暑期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明确责任,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

全县各级关工委要充分发挥广大“五老”优势,协调配合社会等多方力量,结合各种活动平台,研究落实相关措施,及早作出部署安排,认真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和监督工作。

1、开展一次学生家长(监护人)集中宣传教育活动。要以村、社区为单位,搭建活动平台,开展以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,强化家庭监护意识。

2、县教育局关工委要督促指导中小学校赶在暑假前,结合学校开展的各类活动,把安全教育作为重要内容穿插其中,对中小学生进行一次综合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,以强化孩子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。

3、开展一次老少结对家访活动。要组织“五老”力量,按照属地、就近、方便原则,开展老少一对一或一对二结对关爱,上门走访,与青少年儿童开展面对面的谈心,用情用心,强化对青少年儿童自身安全防范意识的宣传教育。

4开展暑期预防溺水事故安全检查和水域环境警示标识检查。适时要求镇、村组织或相关部门,将警示标识和在镇村主要通道路口、人口聚居集中区域张贴和悬挂的标牌设置到位,强化相关组织安全责任意识。

二、合理安排,丰富暑期“三结合”活动内容

暑期既是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文化知识温故知新和身心休整期,也是更有时间接触社会不良信息和有害环境的风险萌动期。合理安排暑期学习生活,对防止青少年学生身心受到危害,培养良好品德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。

1、各级关工委要牵头,组织协调、配合所辖村(社区)开展以家庭、学校、社会共同参与的暑期“三结合”活动,丰富活动内容,提升活动成效,拓展青少年儿童的知识视野,增进身心健康。

2、加大网吧义务监督力度。不断充实“五老”网吧义务监督员队伍,一如既往的当好政府网吧监管的义务监督员、法制宣传员和信息报告员。坚持网吧“三禁止”不动摇,即禁止网吧接纳未成年人,禁止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在网吧传播,禁止“黑网吧”,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,净化文化市场环境,主动热情争取网吧从业人员的积极协助和配合。

3、开展“三结合”实践活动。要围绕“关爱明天,普法先行”主题,开展针对不同年龄段中小学生的法律知识辅导讲座;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报告;围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,开展家长(监护人)教育知识讲座等。组织开展学雷锋见行动等社会公益实践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,从小培养青少年儿童良好品德,强化文明意识,不断丰富青少年儿童暑期的精神生活。

三、抓好落实,认真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工作

各镇村关工委要充分发挥网格管理的优势,分层召开村(居)民代表及学生监护人会议,广泛宣传预防学生溺水安全工作。

广泛动员“五老”人员,实行区域包干,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日常巡查工作。

要通过学校做好学生、家长两方面工作,教育家长要管好自己的孩子,远离水源,预防溺水。

全县各级关工委要协调和配合各相关部门,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工作,作为近期重要工作,进一步明确责任,加强领导,形成部门联运、分工协作、依法监管、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芜湖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56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