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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征文选登]莫让违法的毒花绽放
【编辑日期:2016/5/13】  【文章来源:作者:王源梦 指导老师:胡蕾】  【阅读次数: 次】  【 关 闭 】

莫让违法的毒花绽放


法理无情,人心有隙,一朝违法,十年牢狱——题记



社会是一片田野,各种思想观念的花儿争奇斗艳,竞相开放。在山坡之上,有一朵名叫法律的花儿尤其动人,迎风而舞,向日而开。

某市的一位小男孩未满13岁,因受不了商家推销的笔记本电脑的诱惑,偷花几千元买下了笔记本电脑,他的父母想要退货,却因其无质量问题而无计可施。这时男孩的表哥因略悉法律知识,指出表弟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于是他们靠着一纸诉状,成功地拿回钱款。一次看来无能为力的纠纷,在法律的庇护之下,圆满得到解决。

细细看来,法律的花儿还给人们带来更多的的美丽:给予被子女抛弃的孤寡老人以温暖,给予被丈夫家暴的妻子以希望,给予被不良商家坑骗的青少年以公正……无数的人落入过生活中的陷阱,淋尽冷水,还好有法律,在保障人们基本权利的同时,带给人们心灵的慰藉。

法律是朵虞美人,花茎纤细挺直,香气清新,开得饱满而热烈。然而,我们不能忘记,在它的对面,有朵披着它的外衣,性质却和它截然相反的毒花罂粟——违法!在法律拯救一个个权利受到侵犯之人的同时,还有许多侵占别人权利的违法犯罪之人,他们误入歧途,难再回头。他们在违法之时,不见法律的花朵,却反而被违法的罂粟之花所迷惑,迷失自我,懊恼终身。和虞美人十分相像的罂粟和其同属同科,但本质却南辕北辙,不难看到,那些误采违法之花的人事后忏悔的实例,罪恶是他们的鸦片,终身上瘾,难以摆脱。

尘埃落定的药家鑫一案早已告终结,但原本优秀的他因肇事逃逸刺人致死的罪行,在亲人和受害人家人之间留下的伤痛又岂能轻易愈合呢?那是因蔑视法律而给所有人带来的痛苦,是永远的伤疤啊!科技时代,日新月异,但秦火火这种网络大V因传播谣言等罪名而落入法网的实例也让我们看到了这样的事实:法理无情,人心有隙,一朝违法,十年牢狱!

令人痛心的是,在社会高速发展的同时,不计其数的青少年逐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:有因考试成绩不理想,母亲指责,就砍伤母亲的;有因沉迷网络暴力,最后在现实中血腥重现的;有因阅览黄色信息,而伤害未成年少女的……他们中有的人的年纪甚至比我还小,却犯下累累罪行。在他们入狱服刑后,一切的语言都已苍白无力了:你能拿什么来唤醒已经死去的受害人,拿什么来抚慰遭受打击的父母双亲?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为何要重演?只因一时冲动、不懂法、蔑视法律、沉迷网络这些原因,就埋葬掉那么多人的人生吗?他们看到了沉痛的悔悟之上那妖艳刺眼的违法之花吗?

若时间倒退,回到开始,所有的违法犯罪之人只是学校里认真学习的学生,他们在法律知识的熏陶之下走向成熟,那么一切想来也会另有转机。一朵花盛开需要一个过程,在违法犯罪的行为实施之前,如果有人及时扼杀,那么毒花的毒性也就很难腐蚀人了,而这一点恰恰需要每个人的努力,需要社会的协同进步。作为学生,我在校园里学习法律知识,促进它的传播;作为社会的一员,我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下,积极践行遵纪守法的各项原则,就像《代号12348》中的主人公一样,用法律捍卫社会正义,用科学知识救险入迷途之人于无形。

法律是朵热烈盛开的虞美人,然而违法犯罪却是朵空有其表的毒花。时代的风吹过,法律的花儿偏偏起舞。我是向阳的赏花人,我愿手执正义与公理之剑,斩断人们内心的毒花,与每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中华儿女一起为中国梦的实现而奋斗!

莫使违法毒花绽,不叫罪恶蚀人心。一朝法理心中有,世间大爱中国梦!违法必惩莫侥幸,,法理长存天地间!